- 发刊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政务院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 省县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政务院第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〇年一月六日
- 中南区一九五零年的工作任务
- 中南军政委员会布告——林彪主席等奉令就职视事(秘字第一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叶剑英主席暨各委员等奉令就职视事
- 关于三、四月份中心工作的指示
- 中共广东省代表会议通过——一九五零年四大工作任务(中共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在中共全省党员代表会议席上报告)
- 关于统一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群众团体员额暂行编制
-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指示——迅速召开市县代表会议
- 关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辦字第五九八號 )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代电——关于搜集有关于民政会议的材料( 民字第一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关于汇报有关民政材料(民字第二二一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关于呈报行政区划详细情况图表统计(民建字第十八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于统一行政区划变动权限(發文辦字第八二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关于克服灾民往外乱逃的办法(發文民字第一號)
- 广东省各县暂行县等级表
- 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新华社社论——一九五零年全国各级领导同志必须重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必须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 关于整顿干部作风、纠正农村工作中乱打乱杀错误的决定
- 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发出严禁鸦片烟毒通令
- 关于疏散难民回乡的指示
-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通令——中南区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表扬暂行条例(民優撫字笫二十號)
- 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內地字第二號)
-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通令——为停止修建烈士碑塔由(內優字第七十三號)
-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召开首次荣誉军人工作会议——邓主席报告荣军工作方针
- 关于荣军工作的决定(民優字第一號)
- 关于「荣退军人优待暂行条例及处理过往荣退军人各项费用暂行办法」的几点解释
-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中南军区联合通令——各级军区与政府所设医院应予荣军治疗或住院
- 政务院政务会议——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 中共中央——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通知
- 关于各省军区统一供给的联合决定
- 薄一波部长关于一九五零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概算草案的编成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 广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公粮暂行条例
- 广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公粮施行细则
-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各级粮食机构组织法与工作范围
-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合理负担完成秋征的指示
- 华南分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公粮的联合补充指示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布告——加强公粮管理统一支拨与粮票制度等项之规定(聯字第二二五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训令——对执行公粮管理统一支拨的具体办法之指示(發文聯字第二二八號)
- 一九四九年度公粮征收总结提纲——广东省人民政府通饬各项市遵照办理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通令——关于旧粮票之废止及新粮票之使用日期(財糧聯字第九十四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知——规定各县市公粮碾率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接收公粮时注意谷质检查及保管勿将湿谷芽谷运穂(財粮字第一二六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转知关于毁损粮食之处分(財粮字第一O三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关于粮食之运输,除国境及待解放区禁止出口外其余地区一律开放并不得抽收捐税(廣秘字第拾弍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通令——奉中南军政会命令关于制止及镇压匪特煽动抢劫公粮紧急措施希切实执行(發文辦聯字第八O九號)
- 政务院发布——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
- 关于完成征粮任务与贯彻负担政策的指示
- 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 政务院发布——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工商业税暂行条例
- 政务院颁布——公营企业缴纳工商业税暂行办法
- 政务院颁布——货物税暂行条例
- 政务院批准——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各部队及地方协缉私盐应交当地盐务机关机关处理(財鹽字第一八八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取缔私制土盐务瞒税冲销,巳荒废之盐□盐灶不宜恢复,并不得从新开辟
- 华南对外贸易管理局制定——华南对外贸易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 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布——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关于各机关部队往港澳购买物资的办法(辦字第四六八號)
- 关于发行一九五零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指示
- 一九五零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委托代销办法
- 为国外华侨认购一九五零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服务办法
- 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积极准备春耕的指示(農字第二十五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指令——关于实现一九五〇年农林水利方针及生产计划(農字第五三號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有关春耕事项的指示(農字笫二〇號)
- 政务院发布关于春耕生产指示
-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号召全党为完成春耕渡荒任务而斗争
- 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
- 发出生产救灾补充指示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各县筹款举办信用农贷办法(農字第五十二號)
- 关于发放一九五〇年春耕救灾贷款的指示(農字第六十一號)
- 关于禁止任意宰杀耕牛的布告( 農字第一號)
- 关于保护耕牛的指示( 農字第二號 )
- 关于防洪复堤工作的紧急指示(辦水字第九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布告——关于处理本省沙田办法(農字第三七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沙田生产的紧急指示
- 关于拨贷粮食补助各区完成堵口复堤工作的指示
- 一九五〇年广东省水利事业工作计划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转知有关土地问题的决议(民字第一〇號 )
- 新华社社论——生产自救渡过灾荒
- 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
- 关于防汎治水生产救灾的紧急指示
- 内务部谢觉哉部长发表——我们一定要战胜灾荒
- 深入开展生产救灾工作(董必武副总理在中央救灾委员会成立会上的报告)
- 在全国农业生产会议的总结报告
- 关于减租、退租、生产、救灾等事宜的布告
- 中共中央中南局指示——关于开展减租、退租运动克服春荒准备生产
- 中南军政委员会通过——中南区减租减息条例
- 关于处理老解放区市郊农业土地问题的指示
-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本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
- 中南区教育工作会议——确定新区教育方针
- 全国学联十四届第二次执委会扩大会议——关于中国学生当前任务的决议
- 关于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
- 关于私营广播电台暂行管理条例
- 关于按规定将出版物交新闻出版处备查及未获登记之报纸出版物不得入口且报社不得经售的通告(新字第一號)
- 文教接管委员会通告——本市私营广播电台须依法申请登记(新字第二號)
- 文教接管委员会通告——关于本市及外地记者采访新闻手续之规定(新字第三號)
- 关于未建立外交关系之各国报纸刊物通讯社等记者一律停止以记者身份活动的通告(秘字第三號)
- 关于出版画像和使用党徽军徽的规定
- 关于出版社兼营出版业的书店暂行登记办法(新字第四號)
- 广州市人民政府文教厅通令——我国国营影片及苏联影片一律免审发给准演证等事项(藝內字第四號)
- 广州市军官会文教接管委员会电影、戏剧审查暂行条例
- 暂定中等学校之课程编制及每周各科教学时数表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禁止地方武装滥于检查轮船(交字第六十四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纠正地方机关擅发牌照等项(辦字第一六二號)
- 政务院对破坏及偷窃铁路器材严予处罚之规定(辦字第六六號)
- 中南区交通会议——关于航务工作的决定
- 关于公路工作的决定
- 为转发各地司法机关「建立报告制度」(法行字第 號)
- 转知各监所组织犯人劳动队大力参加春耕
- 转发关于全国司法会议准备材料提纲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关于审判人犯及判决死刑之职权(辦字第廿八號)
- 中南军政委员会通过——人民法庭暂行条例
- 关于接管及恢复本省电信办法的规定(辦字第二五號)
- 关于管制电信线料暂行办法
- 转发关于电信总局对政军报话收发的办法(辦字第七六號 )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防止破坏与偷盗电信交通设备的办法(辦字第三一〇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转知关于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对邮代所主任等免征公役负担之规定(交字第二十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各种工作制度及公文处理办法
- 一九五零年上半年广东侨务工作计划
- 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
-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令——转知郑重悬挂领袖像及严肃的布置礼堂办公室等(辦字第十五號 )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对于原属国民党军队如已经起义参加人民解放军者其家属应与解放军享受同等优待不得歧视(發文民字第一六三號 )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通知——关于发给部队烧柴粮食马草马料之办法(財粮聯字第九十三號)
- 广东省人民政府通知——转知关于河南朱集失火之教训及加强冬防的通报(辦字第六零號)
- 全国年节暨纪念日放假办法
-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通令——禁止机关部队藉口生产作走私漏税等并规定生产范围(辦聯字第五九九號)
- 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八次政务会议通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暨各委员名单
- 广东省行政区划统计表
- 广东省各重要城镇(市)人口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1950年第1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1950年04月30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