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財經委員會發佈
關於國營公營工廠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的指示
關於國营、公營工廠管理民主化及經營企業化的問題,經去年全國工會工作會議作出决議之後,各地雖會普遍進行討論,但迄今不少地區尙未認眞執行。主要原因是工廠行政人員對此問題尙未充分注意。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爲使各地國營、公營工廠認眞依爲工人階級作好生產,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實行工廠管理民主化,並動員各地學習人民日報「二七」社論——「學會管理企業」一文,特於二月二十八日發佈「關於國營、公營工廠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的指示」。指示全文如下:
目前在全國絕大部份地區中,解放戰爭已吿結束,一九五零年的中心任務,是恢復與發展生產。要達成這一偉大任務,在國營、公營工廠企業中,必須把原來官僚資本統治時代遺留下來的各種不合理的制度,進行有計劃有步驟旳一系列的改革。這種改革的中心環節,就是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實行工廠管理民主化,使工人親身感到自己是企業的主人,而改變其勞動態度,發揮其生產積極性與創造性。目前尙有某些國營、公營企業的行政負責人,對依靠工人羣衆管好企業的觀點不够明確,單憑依靠行政命令來完成生產任務的錯誤思想,依然存在,這是改造官僚資本企業工作中的很大障碍。各地財經委員會應指導並督促所有工廠企業行政人員,切實硏究人民日報發表的「學會管理企業」的「二七」社論,聯繫實際,批判各種不相信羣衆的錯誤思想與官僚主義作風,並協同工會討論實行管理民主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在尙未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的工廠企業中,應根據一九四七年華北人民政府所頒佈「關於在國營、公營企業中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與職工代表會議的實施條例」,立刻開始認眞執行,並將執行情形隨時具報。如因當地情況不同,須將所决定中所規定之辦法加以變更者,亦應預先呈報本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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