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第1期

1950年0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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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通令

轉知鄭重懸掛領袖像及嚴肅的佈置禮堂辦公室等

辦字第十五號   一九五〇年一月十五日


各廳局院會署及各專署市縣人民政府:

  接中原臨時人民政府通令:『爲鄭重的懸掛領袖像,嚴肅的佈置禮堂辦公室、會議室、以及各種會塲等。根據中央指示,於十月十三日,卅一日,已兩次通知在案,但據檢查了解,由於幹都存在關門主義的思想,不從新的大局着眼,多數部門,仍有固執狹隘的階級觀點,自以爲是,隨意懸掛,如有的只掛毛主席,或與朱總司令,不掛孫中山;有的雖然懸掛孫中山和毛澤東,但平列次序,左右倒置,也有的兩旁懸掛馬、恩、列、斯之像片,更有的在禮堂或會塲與大門上,掛一面國旗,並掛上一面鎌刀斧頭的黨旗,不莊嚴,不雅觀,形形色色,亟不一致,常此以往,必将影响到人民民主專政統一戰線的團結與鞏固。爲了嚴肅此一問題,糾正以上偏向,茲再通知於下:

  一、懸掛領袖像與國旗的規定:

  (一)政府機關及一般的羣衆大會的會塲正中,可面向從右至左(係指由觀衆看來,自右至左而言)平列的懸掛孫中山和毛澤東像片,某些地方領袖及其他領袖,其像片亦可掛在會塲的兩旁。

  (二)中蘇友好協會,會堂在可懸掛毛澤東、孫中山、列寧、斯大林像片。

  (三)一切幹部,在他們的私人住室內,可以自由懸掛各人所願意掛的像片。

  (四)政府機關的禮堂及所舉行有關行政會議的會塲,只掛國旗,不懸掛黨旗。

  (五)在一切公共塲所懸掛的領袖像片,國旗和懸掛的方式,都必須加以檢查、務求合於規定,莊重其事,不得懸掛粗製濫造的領袖像片國旗或不合規定的隨意亂掛。

  二、爲了保証執行以上規定,須經常掌握的兩個問題:

  (一)加强幹部對統一戰線政策的思想敎育,使幹部必須深切了解,統一戰線的眞實意義。今天是新民主主義的革命,不是社會主義的革命;是以工人階級爲領導,工農聯盟爲基礎,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少數民族,國外華僑以及其他愛國民主份子的聯合專政,不是一黨專政的政府,故必須繁密地,加强團結,才能合力進行建國事業,關門主義的思想,狹隘的階級觀點,自以爲是的現象,都應作到及時的檢查與澈底糾正。

  (二)接此通知後,根據規定,卽行檢查,將禮堂辦公室等地之像片與國旗,重行佈置,今後並須時時貫澈檢查,隨時糾正不莊重,不合規定,不統一的現象』。

  希卽遵照以上規定辦理爲要

  此令


  主席  葉劍英

  副主席  方方  古大存  李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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