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内務部
發出生產救災補充指示
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於六日向各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各省市人民政府、行署發出關於生產救災的補充指示。指示責成: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救災負起高度的責任,不許餓死一個人,如有對災情不了解,對救荒無準備,饑餓來臨,毫無辦法,那就應受到責罰;反之凡是人民的功臣,應受到獎勵。
指示指出今日救災工作的關鍵,在於加强組織與領導,災區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高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應儘可能親到災情最嚴重的地區視察,並儘可能就地解决問題,指導工作。
指示稱:「深入灾區、帶領群衆」,不是到災區看看講講就够,必須清楚地掌握災情與詳確地硏究救災方法。對灾情掌握不够,誇大了,可能影響到有限的救濟粮分配不適當;縮小了,必然遇到嚴重現象發生,就手忙脚亂,挽救不及。這是救災工作第一要注意的事。
指示號召各地發動人民互助。災民與災民要互助,災民中有勞力的與無勞力的要互助,有勞力與有資金的要互助,災民與非災民要互助,灾區與非災區要互助。指示稱:我們不贊成盲目逃荒;但巳逃出的人,各地必須好好的照顧,或使之就地參加生產,不能允許有一個逃荒的人被餓死。分配各省區的救濟粮與調劑粮必須好好掌握,正確地分配與及時地送到各地區去以起到其應有的作用。
指示指出:去年水災地區排水種麥做得有成績,這是救災的根本辦法。今春要及時發動春耕,播種早熟作物(如早熟洋芋及莱蔬等)。對靠湖積水地區發動打魚捕水產,以備靑黃不接時的生活資料。要注意保存牲畜、修理農具、堆積肥料等以迎接今年的大生產運動。同時要强調節約,號召「變生活資料爲生產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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