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禁止转业至地方政府的军人佩带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及「八一」军徽的函((52)會廳秘字第六九〇〇號)
- 关于调整本省市县等级的通报((53)粤民府朱字第一三號)
- 为修正各县区乡(镇)数及乡(镇)干部数的命令((53)粤民創朱字第一號)
- 关于一九五三年度第一季财政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的通知(粤財紀字第一九〇號)
- 关于加强中南区一级财政工作的决定(转载)((52)會財字第四九〇七號)
- 契税暂行条例(转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九五〇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布
- 为规定契税、牧税改由地方财政部门主管的函(转载)(財農字第一四六號)
- 契税暂行条例广东省施行细则(第二次修正本)(粤財紀字第一六一號)
- 关于一九五三年第一季银行工作的指示((53)省劃字第零叁號)
- 关于一九五三年春季造林工作的指示(粤農劉字第四九號)
- 检发「关于一九五三年春动员民工普修公路计划」的通令((53)粤交楊字第五一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1953年第2期
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主办1953年01月19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