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地市动态

深圳启动DRG收付费改革试点 今年二季度后试行 住院病人实行按疾病“打包”预付费

时间 : 2018-01-06 00:53:5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1月4日,笔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日前深圳印发了《深圳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9家公立医院正式启动DRG试点工作,今年二季度各试点医院将完成各组定价标准的计算,深圳将参照医保结算的历史数据,确定各项打包收费的支付费标准,二季度后将试行DRG收付费。未来,深圳医院的住院收费方式将由传统“按项目收付费”的后付费制度向“以DRG为核心的多种打包付费方式”的预付费制度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一直采取后付制,也就是医疗保险方在费用发生后,按投保人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基础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的情况下,这种支付方式易诱导医院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带动了医药费用飞速上涨,医保资金不堪负重、居民群众的医药费用的负担日益加重。

  推行按DRG打包收付费方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作为国家的试点城市,深圳将DRG收付费改革纳入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去年12月底,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正式印发了《试点方案》,选定了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北大深圳医院5家市属公立医院,以及南山区人民医院、罗湖医院集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4家区属公立医院试点。2017年12月30日,南山区人民医院率先将近3年的15万份病案的多达4000万条数据传送至广东省C-DRG数据中心,初步完成DRG收付费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试点方案》,今年二季度后深圳将试行DRG收付费,并总结试点医院DRG收付费运行的情况,调整相关政策,编制本市DRG收付费工作指南,做好推广准备。

  名词解释

  DRG全称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这种付费方式是将同质的疾病、治疗方法和资源消耗(成本)相近的住院病例分在同一组,确定好每一个组的打包价格,制订医保支付标准。我国实行的叫C-DRG,这是我国用了10年时间研制开发的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DRG收付费系统。

  “DRG实行的是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在这种打包收付费方式下,病人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查检验都成为诊疗服务的成本,而不是医院获得收益的手段。”南山区人民医院网络技术科主任朱岁松说。这种收付费方式将倒逼医院降低服务成本,规范医疗服务,优化费用结构,从而实现遏制医疗费用上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