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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设人才日伯乐奖 不受引进和培养时间限制给予终身奖励

时间 : 2017-06-28 16:33:5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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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吸引高端人才来深圳长期工作,深圳拟取消其入户和申办居住证年龄方面的限制,规定高层次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配偶可以自愿选择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

  深圳市法制办主任胡建农说,目前深圳人才工作制度主要是各项人才政策,比较零散,效力层级也不高,缺乏一个统领全局的、高层级的人才工作地方性法规,此次人才立法采取特区立法的形式,可以破除制约创新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地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胡建农表示,条例创新性地规定了人才工作白皮书制度,今后将定期发布深圳人才工作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布全市人才工作整体情况、重要人才工作和人才政策、人才培养、引进和流动情况、人才供需情况和趋势预测等。同时,深圳拟选择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期,设立“深圳市人才日”,并设立“人才伯乐奖”。

  “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除了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在深圳人才工作中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奖励范围不限于引进人才,对于培养人才也给予奖励。”胡建农说,“人才伯乐奖”的奖励范围不限于在深圳人才培养、引进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对作出贡献的个人也给予奖励。同时,奖励不受引进和培养时间限制,给予终身奖励。

  此外,由于公开征求意见时,公众普遍希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受理人才相关申请和提供公共服务时,能尽量通过网络办理,简化办理程序,对人才已经填报过的资料和提供过的证件、照片等相关信息,在政府内部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避免重复提供相关信息。

  为此,人大建议“草案”新增“人才申请公共服务可以通过网络等便捷方式申请办理,也可以就近到人才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内容。“有关部门应当将本部门采集的人才信息录入市公共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服务事项系统,在受理人才相关申请时,如系统已有相关信息,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要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主任傅伦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