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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积极推动医保信息平台上线 医保服务明年有望全面实现“掌上办”

时间 : 2020-10-20 10:15:5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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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下称“惠州市医保局”)举行惠州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推进会。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赖蓉提出,作为省医保局确定的第二批医保信息平台试点地市,惠州将在2021年1月1日前完成上线准备工作,随后按省统一部署,于明年上半年正式启动上线。

  惠州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药店结算、包含异地的门诊结算、包含异地的住院结算、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对账、医保线上支付及医保处方外购等业务将实现“掌上办”,为市民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年底前须完成上线准备工作

  据悉,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过度用药、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缺乏对标标准,影响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包括惠州在内,当前各地医保信息系统仍然存在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认、系统分割、区域封闭、“烟囱林立”等问题。

  广东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将逐渐改变医保信息系统现存的弊端,实现全省范围内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医保数据规范统一和医保经办服务统一。

  广东省是全国首批16个医保信息化建设试点的重点省份之一。今年9月23日,在中山市举行的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启动现场会透露,广东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历时一年多,完成了信息系统建设的论证、规划、设计,并确定了全省医保信息平台的部署实施方案,已满足上线使用的条件。与此同时,广东省医保局把汕尾、韶关、中山三个地市作为首批试点地市,将于12月1日前完成首批上线工作,其余包括惠州在内的18个地市已启动上线准备工作,将于2021年1月1日前完成上线准备工作,按省统一部署正式启动上线。

  上述现场会后,全省集中、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各地市分批启动上线工作。

  早在9月29日,惠州市医保局就已组织社保、卫健、医疗机构代表与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技术团队座谈交流,完善实施计划。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该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由赖蓉任组长,市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政数局、税务局、社保局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配合做好平台上线准备工作。

  “信息化建设是医保政策落地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医保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赖蓉表示,医保各层面的政策实施都离不开信息系统,异地就医、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医保业务的办理,同样离不开统一的信息平台。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量超120万个

  事实上,惠州医保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早已起步。今年3月1日,惠州市医保局印发《惠州市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建设工作方案》,确定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作为“医保统筹移动支付”的试点单位,开始推行医保电子凭证的移动支付,得到了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积极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推广成效。

  据惠州市医保局统计,目前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量超120万个,各渠道集成实现“医保经办查询”功能,“两定机构”全面支持“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应用场景,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保统筹线下支付”应用场景,为实现一张医保电子凭证在全省办理所有医保业务打下基础。

  目前,惠州市参保人可通过“惠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平台、支付宝和15家银行等渠道实名激活和使用个人医保电子凭证,享受线上医保查询、诊间支付、扫码购药等服务功能。

  赖蓉介绍,该局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便民度和可及度。早在2019年,惠州就通过“粤省事”平台,接入开通医疗机构选点、医疗保险待遇明细、异地就医服务、医疗账户余额等13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上线半年,“粤省事”线上医保事项直接办理业务共3.2万条次、发生查询业务共700多万条次,其中医保个人账号余额查询业务量就达260余万条次,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医疗机构选点等相关事项。

  据惠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粤省事”小程序外,惠州参保人还可选择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系等途径办理医保业务。同时,惠州已打通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办理通道,参保人可以在定点医院办理生育备案、意外伤害审批、申请特定门诊(含外购谈判药)等业务,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

  疫情期间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

  对于惠州市民而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建成,将大幅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加广泛、便捷的互联网+医保服务。对于异地就医患者来说,全省乃至全国医保信息系统的打通尤为关键。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让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意义更为凸显。

  疫情期间,惠州探索实施便民措施优化经办服务,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引导参保群众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医保业务。惠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积极开展“掌上网上办”服务,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办理医保业务。此外,该局加快实现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刷卡购药,减少群众购药时的实体卡接触。

  惠州市参保人在异地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治疗的,可通过经办机构电话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异地参保人在惠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疑似和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由医疗机构协助完成。

  疫情发生后,国家要求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只需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对此,惠州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新冠肺炎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不计入大病二次补偿累计金额,确保了患者后续的就医保障,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实现参保人“零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惠州市医保局继续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了医保业务、互联网诊疗、互联网购药、医保移动支付的在线办理,既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又减少了人员聚集,有效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