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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500万

时间 : 2020-07-22 09:48:17 来源 :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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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上午,珠海市举行创业担保贷款合作签约仪式,标志着《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启动。

  为缓解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题,珠海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人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出台《办法》,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扶持:重点扶持对象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500万元。

  覆盖人群:

  创业者、小微企业和港澳台群体

  《办法》将重点扶持对象、其他人员和小微企业纳入担保、贴息对象范围。

  重点扶持对象是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和港澳台人员。其他人员是指:除重点扶持对象以外的人员。

  小微企业是指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此外,珠海市在省的政策基础上,将港澳台人员纳入担保和贴息对象的范围。

  金融力度:

  个人贴息贷款最高30万、小微企业贴息贷款最高500万

  据悉,珠海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2.34亿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其中1.8亿元用于担保贷款担保基金,0.54亿元用于贴息支出。

  “以前政策只给予贴息扶持,现提出设立担保基金,主要是为创业者贷款提供担保,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同时,扩大贴息对象范围,将港澳台创客也纳入进来。增加贴息次数,将有效减轻创业者负担。”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据珠海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重点扶持对象和其他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简称“个人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简称“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简称“小微企业贷款”)。

  在贷款期限方面,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期满后,可按《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担保基金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在贷款利率方面,个人贷款、捆绑性贷款,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3个百分点标准(即LPR+3%)内据实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之日LPR的50%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LPR并结合借款人信用情况、风险分担方式合理确定,在同期限LPR(合同签订之日,下同)加不超过3个百分点。

  申办渠道:

  6家创业担保贷款银行网点即可申请

  《办法》规定,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借款人,应向本市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目前,珠海市共有6家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分别为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申请贷款人到上述银行有关网点即可咨询申办。

  链接: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符合规定以下条件

  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有具体经营项目;已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属于其他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重点扶持对象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提交贷款申请之日前3年)。

  属于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