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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力推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工作落实不力将上“蜗牛榜”

时间 : 2018-11-23 09:13:1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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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韶关市出台《韶关市加强激励约束推动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正向激励、负向约束的方式情形、实施主体,激励干部新时代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

《实施意见》提出正向激励的4种主要方式,即实绩档案管理、党内表彰、立功授奖、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取得突出工作业绩或被表彰奖励的干部,纳入干部实绩档案管理。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按规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作出显著成绩的党务工作者,按规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对在全市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作出重大贡献,分别根据情形及时按规定给予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积极投身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按规定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负向约束的3种主要方式,即设立“蜗牛榜”、干部考验性管理、机关作风效能问责。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单位部门,列入“蜗牛榜”。对存在工作纪律涣散,进取意识不强,在其位不谋其政,所分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较差等情形的领导干部,实行考验性管理。对存在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故意刁难、滥用职权,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情形的领导干部,开展机关作风效能问责。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了“蜗牛榜”、干部考验性管理、机关作风效能问责等工作的实施主体,推动各项约束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