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广东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为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 禁止商超、水果店提供“试吃”服务

时间 : 2020-02-02 13:08:0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31日发出的三号公告消息:全省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为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禁止商场、超市、糕点店、水果店提供食品“试吃”服务,通过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以来,广东已出现多起由聚餐引发的聚集性疫情。公告提出,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为年例、美食节、农村集体聚餐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禁止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务。同时,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实行健康监测,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严禁让未经筛查合格的有疾病流行地区旅行史的员工上岗。

  针对食材方面,公告明确,禁止所有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经营野生动物。严禁加工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严禁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食品。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此外,针对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公告提出,禁止商场、超市、糕点店、水果店提供食品“试吃”服务。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经营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应当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有明显的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识。

  如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