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广东发布全国首个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地方安全标准 户外插座不应低于1.5米

时间 : 2019-06-12 09:05:47 来源 : 广州日报
【打印】 【字体:

  雨天出门,担心发生触电危险?近日龙舟水时期,用电安全备受关注。11日上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系列地方标准”,对线路接地高度以及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可以有效预防汛期内触电事故。并且将按照新发布实施的标准开展公共场所用电隐患排查整改。据悉,这是国内首个针对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地方安全标准。

  《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国内首个针对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安全标准,包括户内、户外和水下三个标准,涵盖用电全领域形态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用电全环节,将为规范公共场所涉电装置、防范汛期积涝触电事故等提供科学指引。

  规定设施安装高度及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龙舟水时期雨水较多,部分地段排水不畅容易发生内涝,而曾经发生的市民在积水中触电伤亡的事件让人触目惊心。

  如何降低汛期积涝触电安全风险?

  《规程》针对广东台风多、强降雨多容易造成内涝的气候环境特点,对设施安装高度以及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要求。

  例如,规定线缆接线盒的高度不低于0.5米,户外的用电设备基础高度由现有规范要求的200毫米提高至500毫米,地势低洼或易发生内涝区域的配电箱采用壁挂式,户外用电设施杆体检修门下沿距地面不应低于0.5米,并强调考虑所在区域历史水淹最高位置的影响,降低因受潮或水浸引起漏电的风险。

  此外,在《规程》中还规定,用电设施的一些金属部分,如广告灯箱、照明灯具等的底座等均应通过保护接地装置可靠接地;公交车站台应设置独立接地网,并且对所有可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以及外界可导电部分,用保护导体连接起来;户外场所插座应采用防溅水安全型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5米。

  适应新能源充电桩等新生用电业态

  《规程》还突出安全用电标准统一性规范性。据介绍,现行公共场所用电标准多为2011年前颁布,对防水浸、防潮规定不多,且表达模糊,缺乏针对户外广告灯箱、城市照明、交通设施等用电设备的设计、施工、验收的统一标准,导致用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规程》通过建设全省统一的户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规范了全省户内、户外、水下三个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将全面系统保障用电安全。

  不仅如此,新能源充电桩、快递柜等新生用电业态也在《规程》规定范围内,突出保障安全用电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为确保标准的实用性,《规程》研制过程中,专门在全省21个地市路灯照明、监控安防、酒店业、交通信号、广告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等34家单位进行标准验证,全部通过验证。

  《规程》还主动适应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快递柜、视频监控等新生的用电业态,在技术上要求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末端加装漏电保护开关,人手可及的插座必须使用安全插座、彩灯使用安全电压等;在管理上以产权明晰责任,要求有安全预控方案并按要求由有专业资质人员巡检,确保公共场所人身安全。

  标准要求

  ●线缆接线盒的高度不低于0.5米

  ●户外用电设备基础高度提高至500毫米

  ●地势低洼或易发生内涝区域的配电箱采用壁挂式

  ●广告灯箱、照明灯具等的底座等均应通过保护接地装置可靠接地

  ●公交车站台应设置独立接地网,并且对所有可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以及外界可导电部分,用保护导体连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