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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500千伏崇焕(沙田)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 : 2019-01-10 09:12:08 来源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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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500千伏崇焕(沙田)输变电工程的请示》(广电计〔2018〕2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东莞地区负荷增长需求,缓解500千伏莞城站供电压力,改善东莞西南片区220千伏电网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崇焕(沙田)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441900-44-02-822111)。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东莞市沙田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3×1000MVA;新建500千伏四回线路:500千伏崇焕站至水乡站2回,采用导线截面4×720平方毫米,线路长度0.4千米;

500千伏崇焕站至莞城站线路2回,采用导线截面4×630平方毫米,线路长度0.2千米。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220千伏线路8回。输变电工程总占地57211.0平方米,其中站内变电主体建筑面积132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43487.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69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国内贷款34789.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80.0%。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180059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500千伏崇焕(沙田)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自然资(东莞市)预函〔2018〕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对东莞500kV崇焕(沙田)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东府函〔2018〕21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103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