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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争在2022年实现首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

时间 : 2020-11-16 08:57:2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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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培育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出,要在广州、佛山、云浮、茂名等地培育形成错位竞争的氢燃料电池产业集群,力争在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力争2022年实现首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

  着力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方案提出,要着力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加快整合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示范区,重点突破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化,建立自主可控、技术先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依托自主化膜电极、电堆、系统等产品,加快开发形成全系列氢燃料电池物流车。支持省内整车龙头企业牵头制定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方案,力争在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氢燃料电池乘用车。

  依托广州开发区、佛山南海高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产业园区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支持茂名发展以氢源供应、氢气储运及设备等为特色的氢能产业,培育形成错位竞争的氢燃料电池产业集群,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力争2022年实现首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

  方案还指出,要支持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创新。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组织编制氢燃料电池汽车、氢能技术创新路线图,制定近、中、远期技术创新目标。

  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以重载运营货车、中远程物流车、工程车、港口作业车为重点,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推广应用。近期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氢能运输走廊,逐步在沿海经济带打造氢能高速通道。

  推动氢燃料电池物流车规模化应用,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与省内重点物流企业合作,通过搭建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平台等方式批量化集中采购,大幅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成本,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使用。珠三角各市自2020年起不再新增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支持省内大型港区打造“氢能绿色零碳港口”。

  适时在广州、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地试点开展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力争2022年实现首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适时推进氢燃料电池在船舶、家用分布式热电联供、应急备用电源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力争2022年实现首艘氢燃料电池示范船、首套家庭用热电联供示范应用。

  在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约300座加氢站

  在加氢站规划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围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规模化推广应用需要,组织编制加氢站布局方案,在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约300座加氢站。

  重点支持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现有加油(气)站在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站可视为已纳入加氢站布点规划。

  同时,要着力完善产业配套。依托广州、深圳、佛山、云浮等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先发优势,加强氢燃料电池与系统、储氢系统、整车等检测能力建设,打造氢燃料电池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围绕氢燃料电池、储氢、加氢等全产业链,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制订标准体系规划和路线图,重点围绕氢燃料电池产业基础与管理、氢气制备和加注等重点领域制订一批技术标准。加强与国内外产业和行业标准化组织之间的联系,推动广东优势产品、质量技术成为国家和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