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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文整治“超纲教学”等行为 严查中小学教师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时间 : 2018-02-27 14:29: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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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近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组织中小学生竞赛并与招生挂钩等行为进行查处。专项治理将分三个阶段进行,计划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专项治理不是只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而是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对校内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课上不讲课后讲”甚至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问题,也将严厉查处。

  校外机构开展培训要审核备案

  近年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班市场火爆,据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有中小学生1.8亿,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

  “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大量存在题海战术、超前教学、竞赛考证等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教学行为,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表示。

  《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

  《通知》明确,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坚决查处校外培训与入学挂钩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组织“统测”“竞赛”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排名,这些排名甚至成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参考。南昌师范学院教育评估院院长叶存洪表示,校外培训机构与公立名校联手,实现对优质生“掐尖”,助长了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

  对此,《通知》明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陈国治表示,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性质上的差异,角色不容混淆。专项治理工作要“使其(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课上不讲课后讲”可取消教师资格

  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专项治理行动要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

  “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通知》强调,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叶存洪也表示,“学校在(治理校外培训)这个过程中也应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比如针对家长的“三点半烦恼”(下午三点半孩子放学时家长还没下班,只有将孩子往校外培训机构送),学校可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不面向社会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

  今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

  上述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部署和摸底排查。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和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参与的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底数参考。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开展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各部门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七类不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计划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对各省、各省组织对地市县的工作成效抽查检查,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