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第1卷第4期

1950年09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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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佈吿

嚴限特務份子自新

軍字第九號

一九五〇年九月十一日


  廣州市自解放以來,在全體軍民一致努力下,秩序日趨穩定,人民開始獲得安居樂業的必要條件,對危害社會治安,破壞國家建設爲帝國主義所支持的國民黨特務組織,人民政府早已宣佈其爲非法,對參加反動組織之特務份子,嚴禁其罪惡活動,並准投案自新。在我寬大政策感召下,確有不少特務份子,向我政府投案悔過,且經改造重新作人,但仍有部份冥頑不化之特務份子,對人民政府耐心敎育冀其覺悟之寬大措施,漠視無睹,反認爲寬大政策可以利用,在美帝國主義直接指使下,繼續進行陰謀暗害、爆破、捣亂、造謠惑衆,聚匪搶劫等反革命活動。本會爲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護人民生命財産,維護社會治安,對此等破壞人民利益的反動組織,决予摧毀,除令公安機關嚴行偵捕外,並對願改悔自新之特務份子,仍本寬大之旨,按「首惡必辦,脅從不問,立功受獎」之原則,再次給予自新機會,望各特務份子,勿再自誤,特此佈吿如下:

  一、所有特務組織份子,自佈吿九月十一日起至十月十一日止,即向住在區之公安分局,投案登記自新,幷交出組織證件、檔案、武器、電台、密碼等、凡自動投案眞誠改悔者,政府决予從寬處理。

  二、所有一切特務份子,依令報到登記,眞實悔過,幷確能帶罪立功,協助人民政府破獲重要案件者,政府酌情予以將功折罪,减罪、免罪或酌予獎勵。

  三、凡拒不登記,隱藏武器電台等,繼續進行破壊活動,一經查獲定予嚴懲不貸,或罪加一等。

  上述特務份子之家屬親友,應促勉其依令向政府登記報到自新。

  四、我各界人民,極應提高警惕,羣策羣力,積極檢舉特務份子之破壞活動,並促其向政府公安機關登記,以共維本市之治安。如公開或秘密吿發檢舉敵特有功者,給予獎勵;包庇隱藏不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以上各項,仰各切實遵照執行,切切此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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