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第2期

1950年06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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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海南解放戰役善後工作的决定

辦字第一三八七號


  海南解放戰役,已勝利結束,沿海民衆,如海員、船民、漁民、及民工,在渡海戰役中,担負着支前的主要任務,出船出力,甚至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厭功甚偉。現在戰爭已勝利結束,善後工作,急待慮理,爲此,本府特作如下决定:

  一、成立海南解放戰役善後委員會,由林平、李潔之、陳信材、蕭向榮、李民欣、張醁村、黃會齋、蕭志賢、單治輝、李進階、謝創,鍾明鋒、鄔强等十三人爲委員,林平爲主任委員,李潔之、陳信材爲副主任委員,統一領導進行善後工作。下設秘書、財務、船隻修理賠償、救濟撫卹、及宣傳慰問等五處,在委員會頷導下,分別處理各項具體工作。

  南路、粤中地區,在省善委會領導下,各該專區沿海各縣,設分會,以貫澈和實現當前的各種善後工作。

  二、善後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應爲:

  第一、調査參戰海員、船民漁民、民工之傷亡,及船隻損壞的實際情况,進行撫卹與賠償工作,並對參戰有功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二、淸理歸還征借的物資.,

  第三、帮助各地參戰海員、船民、漁民,復員就業,並組戳生產互助,渡過目前的困難。

  第四、動員和組織各界慰勞團,到南路、粵中、海南等地慰問前線軍民

  三、爲了完成上述任務,在南路、粤中地區,必須把善後處理工作,作爲目前中心工作之一,本着高度對人民負責的精神,依靠羣衆,實事求是,迅速、確實而又合理的完成上述任务;其次,要做好這件工作,黨政軍民,應一齊動手,不應把善後處理工作,當成是一項單純的救濟工作,而是要緊密地與宣傳組織工作結合,同時又必須和當地目前的生產、剿匪、教災等中心工作配合進行,才能完成這繁重的任務。


  一九五O年五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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