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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钟庆才

主题:关于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管理政策的解读

时间:

2018年11月16日 15:00

访谈实录


图解 | 一图看懂关于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管理政策的解读


15:00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政府工作话你知”又和大家见面了。本期访谈中,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钟庆才同志将向大家解读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有关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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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    主持人

钟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微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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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    钟庆才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与大家见面,感谢大家对我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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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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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主持人

观众朋友们,相信在大家的生活中网络已经越来越成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通道之一,很多人通过网络来看新闻、看电视剧,看网络直播,我们这一期微访谈就主要侧重网络直播政策方面的答疑解惑。那么首先请问钟局长,目前网络直播行业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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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    钟庆才

首先,广义上的网络直播按业务形态、内容的不同,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别,不同的类别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来管理约束。主要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原文化部发布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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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图3、图4、图5:网络直播服务管理相关文件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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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主持人

也就是说,有三个部门:网信办、文化部、广电总局,同时在管理网络直播,听起来有些复杂。钟局长能否给网友们详细解释一下,这三个部门分别管理哪些种类的网络直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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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    钟庆才

三个部门之间的分工主要是这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管理;文化部负责的是网络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等直播管理,即业界通常所说的秀场类直播和游戏类直播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相关活动、事件、赛事的直播,即我们平常所说的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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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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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    主持人

那么如果一家公司想开展不同种类的网络直播业务,分别需要具有哪些资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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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    钟庆才

开展不同的网络直播业务,需要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从总体上讲主要是如下要求:

1、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网信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2、提供网络表演直播服务(即秀场类、游戏类直播)的机构,应当取得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提供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即活动、事件、赛事类直播)的机构,应当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的持证机构,方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的持证机构,方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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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主持人

钟局长,省广播电视局作为我省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我省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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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    钟庆才

我们省广电局作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部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对网络直播的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的机构、平台必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具有相应的许可项目。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持证机构内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要强化总编辑对内容的审核和把关责任,要配齐配强审核人员队伍,完善应急处置、弹幕评论、用户账号等管理办法和细则。

三是要求直播平台对直播类节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分以下四种类型:1、开展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应提前5天进行备案;2、开展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直播,应提前48小时进行备案;3、开设网络直播答题节目,应提前5天进行备案,并在备案环节将答题内容和选项报审;4、涉及对境外机构举办的活动或其他涉外活动的直播,应当提前征得省级及以上广电行政部门同意,并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备案系统”中注明。未备案的节目不得直播。

四是要求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持证机构建立备用节目紧急替换技术手段和工作机制,直播中遇到不符合法律法规内容时实现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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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腾讯视频直播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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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    主持人

我刚刚看到您也提到了对弹幕评论的管理,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站开通了弹幕功能,弹幕功能也受到了众多年轻网友的喜爱,请问对弹幕这一新出现的事物,又是如何管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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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    钟庆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网站开通弹幕功能提出了如下要求,也是我们工作中进行管理的依据:1、开展重大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不得开通弹幕功能;2、开展一般性活动、事件的直播,如开通弹幕功能,就要配备专门审核人员对弹幕内容进行审核;3、要求落实发弹幕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注册;4、弹幕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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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主持人

感谢钟局长的解读和介绍,接下来,还有一些网友的问题,请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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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    钟庆才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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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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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网友问题#

钟局长您好,近期有不少网络主播因为各种不当言行,收到了处罚,那么对于网络视听节目直播中的主持人有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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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    钟庆才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规定要求,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活动中所聘请或邀请的主持人、嘉宾、直播对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守法爱国、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公众口碑和社会形象,无丑闻劣迹;

3.不得有违背公序良俗的着装、发型、语言、动作,不得以低俗或不宜面向公众公开讨论的内容制造话题。

此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网络直播答题节目主持人另有明确要求,按照规定,网络直播答题节目主持人应当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相应的条件,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我们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对申请备案的直播答题节目,如其主持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相关许可证的,我们会优先给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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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主持人

感谢钟局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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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    钟庆才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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