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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年度函询情况向党组织负责人通报

时间 : 2017-11-02 22:20:3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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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11月1日了解到,茂名市纪委在全省地级市率先落实“函询了结”反馈工作制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负责地对函询进行回复作出结论,对采信的及时书面反馈,被反映的干部如实说明且反映不实的予以采信了结。

  信任与监督同在,严管就是厚爱,函询了结反馈是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和内容的创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适用函询的问题线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线索;另一类是反映的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

  茂名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对党的事业和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责任、带着情怀做好函询了结反馈工作,让被反映的干部有机会把问题说清楚,让襟怀坦白的干部感受组织的信任和温暖,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中经受实践锻炼,促进标本兼治,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为了避免函询走形式、走过场,茂名市纪委要求绝不能“一函即了”,要求将年度函询情况向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被函询对象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就函询反映的问题向班子其他成员作情况说明,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对存在问题的需作深刻检讨,真正发挥函询的作用。今年以来,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作出信访函询了结418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25件,有效提升了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