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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实体经济十条” 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时间 : 2017-10-12 16:43:26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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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东省出台“实体经济十条”后,珠海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再出重拳。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珠十条”),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1+N”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珠十条”将如何落实,企业具体能获得什么好处?南方日报记者梳理政策原文发现,新政在降成本方面切中与珠海制造业企业成本联系最紧密的生产经营、营商环境、税收等核心环节,并从用地、新兴支柱产业、技改等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批补贴力度更强、减负幅度更大、奖励额度更高、覆盖面更广的降成本政策将惠及广大珠海企业。

  

  国税地税全面推行“一厅通办”

  去年以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等多项为企业减负的政策陆续出台。“珠十条”将这几项“减负大礼包”进一步细化,推动政策落地。

  在税收方面,今年起,珠海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2.5—15元/平方米下调至2—1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标准的50%,适用税额等级从6级降至5级,全市平均降幅为36%。接下来,珠海将继续落实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政策,持续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力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和实名办税。据悉,今年10月底前,全市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厅通办”,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在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负担方面,珠海将在今年底前出台《珠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降低珠海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此外,还将继续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用,推动实施浮动费率试点工作,适当降低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珠海将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政策,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经各区政府、功能区(含富山工业园)管委会或市政府认定最高可达50年。企业还可以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从而减轻企业在用地成本方面的负担。

  于制造业企业而言,能源是企业持续运转的生命线,也是企业生产成本最重要的部分。如何在用能方面为企业创造降成本的空间,成为珠海降成本政策措施的重要攻关方向。

  除了全面落实输配电价改革外,“珠十条”明确,珠海将下调天然气最高限价,自2017年10月1日起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限价由4.9元/立方米降为4.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1元。

  此外,珠海还将实施工业企业用电用气补贴。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安排工业企业用电用气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对珠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给予电费补贴,对珠海工业企业使用本市企业生产供应的新增天然气给予气费补贴。

  

  新兴支柱产业将获重点补助

  “珠十条”始终深耕于珠海制造业企业发展实际以及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根据部署,珠海市财政将在2017—2020年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工业企业梯度培育,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为方向的千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培育给予重点支持。

  对上述制造业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于支持,对重点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增资扩产、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等给予补助。此外,统筹现有财政资金,加大对制造业研发、产业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等的支持。

  在“珠十条”中,奖补范围覆盖降低物流成本、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多个领域。

  据悉,除了全面取消普通公路收费、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外,珠海将完善广珠铁路西站、高栏港铁路专用线码头装卸配套建设等,广珠西站拓展“第三方物流”功能,实现区域内物流运输零距离服务,高栏港铁路专用线实现码头铁路装卸零距离对接,将公海联运、海铁联运、公铁联运“最后一公里”打通。

  在企业技改方面,珠海将扩大技改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通过修订珠海实施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放宽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在落实技改事后奖补基础上,珠海将通过统筹整合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加大对企业技改设备投资投入补贴力度,最高可按设备投资额5%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事后奖补或设备补贴。

  此外,为拓宽技术改造资金来源,珠海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施优惠利率,并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天使投资、股权交易平台以及融资担保等多方式融资。

  

  投资审批事项再减逾1/4

  振兴实体经济,帮助企业降成本,不仅需要政府引导,更需要激发市场的力量。

  为降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2017—2020年市财政对珠海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发行上市的企业,按照上市、挂牌分阶段进行奖励,鼓励各区安排配套资金,形成省、市、区三级政策叠加,推动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

  对中小微企业办理的首笔银行贷款或信用贷款,当借款企业无法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时,最高可给予贷款银行50%风险补偿。依托“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适时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参照贴息的方式,对中小微企业以租赁方式添置设备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支持。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举措上,珠海将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着力取消、下放一批投资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将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涉及的各类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四分之一以上。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珠海将简化市级权限工业产品审批程序,改革市级权限内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实施“先证后核”审批模式,简化入园建设项目办理手续和环评手续。此外,珠海对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确需由事业单位开展的,原则上2018年底前全部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亮点解读

  工业用地竞买不再“价高者得”

  在此次出台的“珠十条”中,珠海从工业用地保障、工业用地竞买模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珠海市科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系列措施目的在于促进项目落地并早日投产运营。

  根据“珠十条”部署,到2017年底,珠海将完成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确保中长期内珠海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150平方公里。

  其中,为优先保障工业企业用地,珠海每年度制定土地利用计划时优先保障工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平均每年下达的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比例不低于50%,“三旧”改造土地及省市追加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需求,纳入市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市重点建设项目待遇。

  对于符合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并允许对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珠海市科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为发展前景好但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的项目落地降低成本负担。而市政府还将每年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区(园区)。

  “珠十条”对工业用地竞买模式也有所创新,采用“定地价、竞效益指标”或“综合方案招标”等模式选取竞得人。据了解,该措施属珠海市首创,主要目的是改变单纯“价高者得”的竞买方式,固化土地受让价格,进一步降低企业土地成本。

  此外,为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珠十条”提出,适当增加拆建类“工改工”“工改产”项目容积率,调整新型产业(含现代产业物流)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为4.0、普通工业和现代仓储物流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为3.0。

  根据部署,传统产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期限为5年的过渡期政策。除生活、办公配套设施外,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销售和转让给产业链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