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督查专栏 > 决策部署

官方河长+民间河长!佛山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

时间 : 2021-05-24 09:49:56 来源 : 南方+客户端
【打印】 【字体:

  近日,据佛山市河长办消息,佛山市河长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开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佛山将进一步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推进党建工作与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佛山市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此外,还将继续深化“民间河长”体系,并在每条河涌设立一名“官方河长”的基础上,配备一支“民间河长”队伍,促进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消除河湖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死角和盲区。

  建立“固定巡河日”制度

  《通知》提出,佛山市要建立起“固定巡河日”制度,即以镇()领导干部直联制为契机,建议各镇将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二的驻点直联日设立为固定巡河日,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镇、村级河湖长要对责任河湖共同开展巡查、共同推进治理、共同解决问题,实现巡查履职常态化。对上次固定巡河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及时销号,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落实整治措施,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巡查河湖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限期解决,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要真正深入基层、下到一线,听取村民对河涌治理工作的诉求和心声,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让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真正为群众办事。

  八小时工作时间外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通知》指出,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工作,鼓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河湖治理及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尽义务,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外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河湖长制治理理论、治理成效深入人心。

  做好“宣传员”“监督员”,推动河湖长制进社区,不断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河湖管护,争当河湖保护者。做好“调解员”,以改善水质为立足点,积极与基层河长、基层党组织共谋治河护河对策,共解社区(村)河湖治理难题,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好“信息员”,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镇(街)、村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搭建党委政府与群众密切沟通联系的桥梁。

  每条河涌配备一支由部分水义工骨干担任民间河长的队伍

  《通知》明确,佛山将发挥“水义工品牌”效应,全面营造全民共建共享治水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是依托市水义工志愿服务总队,发动各级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力量,有效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多方联动成立专业的水义工队伍逐步拓展志愿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致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专业职能和发挥专业所长,联合开展各种类型的巡河行动,探索志愿巡河高效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道路,进一步增强水义工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要继续深化“民间河长”体系,在每条河涌设立一名“官方河长”的基础上,配备一支由部分水义工骨干担任“民间河长”的队伍,促进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消除河湖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死角和盲区。要整合资金、师资、政策等方面的资源,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知名志愿者为护河志愿者开展专业技能、志愿理念、活动策划等方面培训,不断提升护河志愿服务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