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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雨污分流排水达标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 不作为慢作为将依规予以追责

时间 : 2020-05-21 10:41:2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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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华南地区降雨量最高的城市之一,在那些天降暴雨的日子里,广州不免出现污水溢流的情况。污水混着雨水堵塞管道,进而造成水浸街,给市民出行造成极大不便。不仅如此,污水混着雨水流入河涌后,还将对水质造成影响。做好雨污分流工作,进一步严格排水单元达标考核,有助于避免水浸街情况的发生。

  近日,广州市河长办编制印发《广州市排水单元达标考核办法(试行)》(下称《考核办法》),将全市11区排水单元达标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广州市水务局将对各区报送的排水单元材料和认定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市河长办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考核办法》明确了全市排水单元达标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考核流程及标准、监督抽查工作和奖惩制度,规定各区总河长为属地排水单元达标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资金并具体实施属地排水单元达标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全市排水单元达标工作,对各区政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值得关注的是,全市各区政府排水单元完成情况纳入到河长制考核内容。

  据广州市河长办消息,全市排水单元达标考核材料包括年度排水单元达标实施方案、完成认定的排水单元达标材料。每年3月31日前(首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各区政府负责制定属地排水单元达标实施方案,并将当年度排水单元达标实施计划和排水单元(计划达标范围)平面图等材料报广州市水务局备案。每年6月起,各区政府应逐月报送属地已完成认定的排水单元达标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此外,广州市水务局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各区排水单元达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各区报送的完成认定达标排水单元面积的5%。抽查工作主要对排水单元排水管网运行的关键节点进行监测检查,抽检合格率将直接影响该行政区的排水单元达标率。

  根据《考核办法》,对于年度排水单元达标率达到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下达的工作目标值的,认定为本年度考核合格,反之不合格。根据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下达的工作目标值:2020年底前排水单元达标比例达到60%,率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类达标;2022年底前达到80%,力争达到85%;2024年底前,除越秀、荔湾区根据客观情况和实施条件,保留适当比例的合流区域外,其余各区排水单元达标比例达到100%。

  每年3月31日前,市水务局将根据排水单元达标率计算公式、考核合格办法,将上年度全市11个行政区的排水单元达标的考核合格情况汇总,报送市河长办。广州市河长办将对全市11个行政区排水单元达标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同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第一总河长。广州市河长办将对在排水单元达标攻坚行动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同时,考核办法未涉及事项,将依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