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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燃气具等重点产品质量

时间 : 2017-12-14 02:03:2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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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督查室的要求,2017年以来,省质监局认真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开展了服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手机、燃气具等7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全省质监系统出动检查人员30101人次,检查企业12596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10份,立案查处案件1496宗;组织企业召开约谈会151次、宣贯培训会议202次,发放消费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36770份,走访相关行业协会53次;7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367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81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3.2%。通过整治,省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明显下降,消费者质量意识明显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

  落实整治措施。一是加强督导督查,省质监局组织4个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督导督查,加强对基层质量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向有关地级市政府发督办专函,提请地方政府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整治提升工作的督导。二是是强化监督抽查。针对往年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抽查,已完成省级监督抽查4153批次、市级监督抽查9519批次,对监督抽查结果百分百向社会公布。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全省各市质监部门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对相关生产企业开展集中检查、清查及监督抽查,严查严处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案件1496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宗。四是约谈违法企业。共召开约谈会151场,约谈企业2251家,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五是对严重违法或屡教不改的企业落实清退措施。共注销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127张,暂停强制性认证证书226张,撤销强制性认证证书25张,注销强制性认证证书8张。六是梳理7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高于30%以上的地区发出质量警示21份,加大整治力度。

  实施产品质量比对提升工程。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等地质量工作部门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筹集专项财政核拨项目经费340.5万元。推动建设“政产学研检”联盟,鼓励一批有实力并自愿参与的大型骨干企业与科研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深度合作,组建攻坚科研团队和小组,建立联合技术攻坚、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共计有国际半导体照明联盟等25家行业协会、17家科研机构、北京大学等14所大学以及省内221家企业参与了比对提升工作,召开各类学术研讨会60次,走访调研了251家生产企业,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919条。首批选定的LED光源控制器等13种重点产品,共比对了236个国内外标准,其中国家标准72个、行业标准33个、国外标准131个,通过实物比对研究、标准比对研究、综合分析研究等,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到销售使用等环节查找束缚产业发展的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产品质量技术升级规划路线。佛山市质监局率先出台了全国首个中外智能马桶盖实物质量和标准比对报告。

  完善标准体系。省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2017-2018年)》,明确实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2017年下半年批准发布了《纱线纤维长度试验方法》等11项重点产品地方标准。加快推进我省地方标准公开,落实《广东省省级地方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健全促进省地方标准公开的机制和措施,分阶段公开省地方标准文本,增强省地方标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广东先进标准的供给能力。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改革,在全省推广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标准由“线下备案制”改为“自我声明”与备案并行,降低企业标准化成本,提升行政效率。目前,全省共有6300家企业对2.2万项标准进行了自我声明公开,涵盖近4万种产品。

  加强风险监测防控和缺陷产品召回。加强对服装等7类重点产品的舆情信息监测,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监测和防控工作,努力实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截至目前,共监测到网络舆情伤害数据96例,通过医疗卫生系统监测哨点医院采集产品伤害数据99169条。开展产品缺陷调查,监督企业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共对118家企业生产的124批次消费品启动缺陷调查,督促77家企业主动召回245批次缺陷消费品,涉及产品数量近232.52万件。

  下一步,省质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普查建档,摸清底数。二是严格落实好日常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加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四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品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