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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在全国首开电子税收票证

时间 : 2017-02-28 16:04:38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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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月28日开始,广东地税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具电子税收票证。据介绍,珠海等4个市(区)开具电子税收票证试点成功后将在全省逐步推广。

  珠海、佛山、清远、横琴新区的市民办理信贷、保险等手续需要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时,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地税自助办税终端、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助办理。除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车船税、契税等税种的完税证明也能自助查询、打印、查验并可以作为记账核算、电子存档、办理公共事务的凭证。

  调研发现,由于纳税人对税票取得的时效性、便利性要求日趋强烈,纸质税收票证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便利办税的需求。“一方面,纳税人大部分涉税事项已可在网上办理,只为取得完税证明而到办税大厅开具税票,往往需要长时间排队等候。另一方面,纳税人的完税情况证明主要用在购房、入学、车辆年审等方面,采用电子税票更便于信息共享,也可以减少纳税人办事资料的重复准备和提交。这些都对税收票证电子化提出了要求。”广东地税有关负责人说。

  统计显示,目前在办税服务厅打印一份纸质税票约耗时1.5分钟,征收期繁忙时段一个税务人员一天约开具50份税票,总耗时达75分钟。电子税票能有效节省纳税人的时间,提升办税体验。

  记者了解到,与传统纸质税收票证相比,电子税收票证税票式样与现行的纸质税票相同,与纸质票证具有同样证明效力,但增加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设置电子印章、可查验的二维码,由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签发后出具,按规定可以作为提交给省内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提醒

  目前只开2013年1月1日后电子税票

  此前税收缴款情况证明可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目前,电子税收票证只可开具自2013年1月1日起的税收缴款情况证明。如需开具2013年1月1日以前的税收缴款情况证明,可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须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5日以后才能查询、打印和下载电子税票;通过扣缴义务人或代征单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须在税款完成缴库并进行明细申报后才能查询、打印和下载电子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