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期

2025年01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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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

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广东省卫生

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粤卫规〔2024〕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精神,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行政裁量权量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和《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31日


  点击查看:《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 《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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