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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25-05-16 09:27:19 来源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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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禅城区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佛府报〔202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禅城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8100公顷(其中耕地0.09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810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