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程江镇墩上村、周塘村)〉进行审批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0〕131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程江镇墩上村、周塘村),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15.257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3个地块,位于梅州市程江镇,总用地面积15.25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34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7.8838公顷)、建设用地0.0008公顷、未利用地2.9072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5.2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6个地块,位于梅州市畲江镇,总用地面积15.25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5.2561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2.4582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梅州市梅县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9日
附表:
梅州市梅县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