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乳源瑶族自治县2019年城镇发展项目)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19〕30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乳源瑶族自治县2019年城镇发展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相关项目已列入韶关市2017年、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相关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7.5535公顷,位于一六镇罗屋村,乳城镇云门村、共和村、大群村、前进村、河北村和新兴村,现状为农用地6.3714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3.4591公顷),建设用地0.9057公顷,未利用地0.276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