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农村建设项目)的请示》(肇自然资(请)〔2019〕15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农村建设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四会市农村建设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8767公顷,位于四会市地豆镇下街村、江谷镇冼田村、黄田镇黄田村、下茆镇马陂村、龙甫镇龙头村和大沙镇隆伏村,现状为农用地3.0205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684公顷)、建设用地0.8555公顷,未利用地0.000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四会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