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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清远市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批复

时间 : 2019-08-07 09:36:20 来源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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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查批准<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请示》(清自然资空间规报〔2019〕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25.5767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连州市龙坪镇,总用地面积25.5767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23.5431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1.6466公顷)、未利用地2.0336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25.57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25个地块,分别位于连州市大路边镇、星子镇、龙坪镇、西江镇、东陂镇、西岸镇、丰阳镇、三水乡,总用地面积25.5767公顷;现状为建设用地25.5767公顷(2017年变更调查数据)。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清远市连州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8月2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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