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到“胃” 《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指导意见》印发

时间 : 2021-03-18 09:09:10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打印】 【字体:

  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探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

  《指导意见》立足全局,充分发挥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监管职能全覆盖的独特优势,统筹各环节、各关键领域任务,探索全链条监管,力求形成监管合力,保障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指导意见》指出,深圳市是食用农产品主销区,绝大部分食用农产品为外地输入。深圳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以流通环节为重点,从源头抓起,融合发挥监管力量,促使监管效能最大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源头抓起,强化种植养殖、屠宰等生产环节监管。强化土壤质量保护与污染治理,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做好种子管理工作;强化屠宰监管工作;做好生鲜乳生产监管;建立健全深圳市菜篮子基地市、区共管工作机制,强化对市外供深农产品基地的外延监管;探索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纳入农业设施用地范围。二是充分发挥抽检作用,强化流通环节监管。探索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联动机制,加大检测力度,高频次监控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严格执法;强化市农检中心的检测技术权威机构作用,监督社会检测机构合规运营,引领农产品检测行业发展;充分发挥“一街一车一室”的作用,全面覆盖各经营位点;狠抓专项治理,针对抽检发现问题认真部署开展各专项行动,形成工作闭环;三是把好餐饮消费关,持续抓好餐饮环节监管。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共同筑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线。

  《指导意见》提出,要创新工作模式,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农产品品质提升。具体举措有:深入推进“圳品”模式,探索多方共赢的食用农产品品质提升之路;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切实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探索建设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整合各部门追溯系统;建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长效管控机制,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硬件保障;做好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运营,落实进口冷冻食品和冷链物流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