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9年2月2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康民药店等4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