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平冈镇众民生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