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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4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 : 2018-10-24 10:11:19 来源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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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246号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0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共7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1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38批次,不合格3批次;冷冻饮品9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43批次,不合格5批次;糕点127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不合格7批次;食用农产品29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6批次,速冻食品97批次,水产制品108批次,豆制品4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堂饮料厂2018年6月16日生产、规格为330ml/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20CFU/250mL、20CFU/250mL、10CFU/250mL、1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标示为鹤山市云乡镇沁源丽宝山泉水厂2018年7月14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葫芦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4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广州市第壹街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香大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1日生产、规格为500g/袋的风味固体饮料(抹茶粉),霉菌检出值为17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2.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佛山市南海佳银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深圳亿奇津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生产、规格为70克/盒的榴莲雪糕,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66CFU/g、210CFU/g、36CFU/g、210CFU/g、25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水果制品不合格5批次:1.云浮市金来福超市有限公司育华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六祖镇福禄园果品厂2018年5月25日生产、规格为130克/瓶的绿提子,霉菌检出值为73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13.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奥园店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日日昌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5日生产、规格为200克/瓶的美味桃条(果脯类),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3.9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2.97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3.江门市蓬江区荷塘天和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生产、规格为180克/瓶的金梅姜(广式凉果),铅(以 Pb 计)检出值为2.0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kg)高出1.0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广州市百花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生产、规格为110克/袋的好运老婆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60CFU/g、<10CFU/g、2100CFU/g、5500CFU/g、3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广州市百花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采福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日生产、规格为370克/瓶的八仙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2.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0g/kg)高出1.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糕点不合格2批次:1.东莞市东城龙熙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罗村姚氏食品厂2018年5月2日生产、规格为338克/盒的家乡纯沙琪玛蛋酥味,霉菌检出值为36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1.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东莞市东城龙熙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罗村姚氏食品厂2018年5月2日生产、规格为338克/盒的家乡纯沙琪玛鸡蛋味,霉菌检出值为39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1.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餐饮食品不合格7批次:1.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五邑海鲜楼2018年7月9日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80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广州市番禺区俊强饮食店2018年8月6日销售的带子,氯霉素检出值为0.3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3.珠海市香洲万山楼海鲜酒家2018年8月6日销售的海立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3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4.江门市江海区金御轩酒楼篁庄分店2018年8月8日销售的鲩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83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5.江门市大酒缸餐饮有限公司2018年8月8日销售的鲩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2.43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6.江门市蓬江区纳福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8日销售的鲩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70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7.江门市丰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7日销售的带子,氯霉素检出值为5.72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东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长安广场分店销售的包装日期为2018年8月3日的豆角,水胺硫磷检出值为0.54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出9.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广州市田美润福商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2日销售的青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05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出1.8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3.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黄埔分店2018年8月14日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检出值为0.64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5.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81011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81011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