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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启动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

时间 : 2020-07-13 10:16:14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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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广州市人社局消息,广州近日率先启动实施了发放失业补助金工作。对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据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广州市(含外地转入年限)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目前为945元/月)发放。在广州市(含外地转入年限)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目前为283.5元/月)发放。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线上申领(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或线下申领(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据悉,在保基本生活方面,广州市积极落实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的政策。一是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大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

  广州进一步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据了解,企业在享受减免社保费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返还失业保险费的帮助。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实施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政策。截至7月3日,为34万家企业发放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7.39亿元,惠及职工374万人。

  最近,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结合广州市失业保险基金的结余情况,广州市将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的标准返还,在原已返还50%的基础上,再返还50%。该项工作已经启动,继续采取免企业申请,联合核查、数据比对、主动发放的方式办理,近期将会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