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工作动态

政府采购合同可作为企业贷款依据 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周转压力

时间 : 2020-03-17 08:54:0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广州首笔政府采购贷款融资业务近日成功落地,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日前,广州市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实施意见》,明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的财政付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进行融资。贷款企业可通过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平台,“一键连接”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融资服务平台,直接申请办理政府采购项目融资。

  广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是贯彻落实支持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的举措,解决银企合作信息不通畅的问题,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普遍缺乏资产抵押的融资难题。

  据介绍,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企业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线上申请贷款,供应商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跳转至“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任意一家银行提出融资申请;收到融资申请的银行根据“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供的供应商的中标合同签订数据进行贷款审批,支付责任主体将采购资金支付至融资银行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方面介绍,该行推出“工银政采贷”方案,贷款额度单笔最高达合同金额90%,单户最高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并享有“政采贷”专项优惠利率。近日,该行顺利完成广州市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的首笔放款(贷款金额100万元),标志着广州地区首笔政府采购贷款融资业务成功落地。

  某科技小微企业与广州某学校签订教育视频播控设备销售合同,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年后复工出现资金周转压力便与银行联系,提交融资申请后,工商银行即日完成贷款系统审批,当日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