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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教育职责 广东获评“优秀” 我国首次评价省级政府教育履职情况结果出炉 我省在5方面具有特色经验

时间 : 2019-04-22 09:26:12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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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对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意见,总体评价为“优秀”,92项测评点有72项为A(完全落实)、18项为B(基本落实)。评价意见认为,广东在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高等教育建设和高职教育省级统筹5大方面具有特色经验。

  记者了解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次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对检验各地教育改革发展成效,破解各类教育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大督查,制定高校领导班子党建责任清单,开展多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连续举办22年的高校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累计参加4000余人次,已成为全国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金字招牌”。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广东开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专项督导,推动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中学试点在职称评定中增加支教要求。此外,广东严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经验向全国推广,建立了省教育厅牵头,公安、人社、工商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作为职业教育大省,广东提出省财政对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新增学位给予综合补助,实施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高职教育的省级统筹力度强,在全国有示范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去年又启动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效果明显,69个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

  评价意见也指出,广东省人民政府要以评价为契机,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逐步消除学校大班额现象,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奋力开创新时代广东教育强省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