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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 : 2019-03-11 08:57:14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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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通知》(粤教策函〔2018〕114号)要求,共有25所高校(13所本科、12所高职)和11个地级市申报2019年度专项资金。经组织专家评审并按程序审核,高等教育拟资助10所高校(本科、高职各5所),基础教育拟分三档奖励7个地级市。现将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9600万元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自3月11日至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7210,电子邮箱:fgc@gdedu.gov.cn,传真:020-37626684。 

  附件: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分配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分配方案

(按评审结果排序)


  (一)高等教育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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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础教育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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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经费

  民办高校2018年度检查工作经费、省级专项经费(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分配及绩效考核工作经费: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