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凭借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切实行动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以来,广东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超千亿元资金,用于省内各项脱贫攻坚及援助对口扶贫协作工作,切实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在加大省内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方面,省财政部门注重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向省内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2016-2020年,广东共安排投入省内各项脱贫攻坚专项资金超过800亿元。
在财政资金坚实保障基础上,截至2020年12月底,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人口161.5万人、2277条省定贫困村已全部脱贫出列,“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总体实现。
在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帮扶力度方面,自2016年以来,广东开始对广西、四川、云南、贵州4省(区)14个市(州)93个贫困县给予财政帮扶资金,并逐年加大帮扶力度。截至2020年12月,已累计向4省(区)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72.22亿元,累计带动帮扶地区93个县、5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
为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过程中的“催化剂”和“助推剂”作用,从2018年开始,广东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各地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事项前提下,可自行将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赋予市县更大的自主权。
此外,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方面,省财政部门全力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截至目前,已将48项中央及省级资金共2022亿元纳入动态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