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5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第一批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41款(见附件1),其中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3款、线上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8款。经比对近两年监督抽查结果,有1家生产企业连续两年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1款(其中拼多多6款、天猫2款)。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标识、微量元素含量、硼(B)、铜(Cu)、铁(Fe)、锌(Zn)、pH、大量元素含量、氧化钾(K2O)含量、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总氮(N)含量、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游离水的质量分数、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水分(鲜样)、粪大肠菌群数、中量元素含量。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我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督促生产单位对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项目)开展缺陷调查,构成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督促指导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