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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时间 : 2020-08-12 09:26:20 来源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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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广东省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共对37家企业生产的60款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佛山、韶关、惠州、中山、江门等5个地市以及湖南、四川、江苏、河北等4个省份。经检验,发现12家企业生产的14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座便椅的“耐冲击试验”“标志”;腋拐的“结构尺寸”“装配与调节要求”“标志”;框式助行架的“调节装置”“标志”等。

  一、座便椅-耐冲击试验:本次抽查判定1款座便椅产品耐冲击试验项目不合格。该项目要求座便椅按GB/T 24434-2009 《座便椅(凳)》中6.5冲击试验后,不应发生变形、脱焊、断裂和损坏等异常现象。座便椅-耐冲击试验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1。

表1座便椅-耐冲击试验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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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座便椅-标志:本次抽查判定6款座便椅产品-标志项目不合格。标志包含了座便椅产品的特殊信息,是指导消费者安全使用产品的重要信息。标准要求每个座便椅都应有铭牌,其上附有内容:a)制造厂名称;b)产品名称和型号;c)商标;d)出厂日期;e)外型尺寸及承重。座便椅-标志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2。

表2座便椅-标志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图2.jpg

  三、腋拐-结构尺寸:本次抽查判定4款腋拐产品结构尺寸项目不合格。“结构尺寸”对应腋拐的大号、中号、小号相应的尺寸要求,对于消费者选购产品、使用安全性能有直接影响。该项目不合格,腋托、把手、支脚受力不合理造成使用不便,也会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产品。腋拐-结构尺寸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3。

表3  腋拐-结构尺寸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图3.png

  四、腋拐-装配与调节要求:本次抽查判定1款腋拐产品装配与调节要求项目不合格。根据标准GB/T 19545.2-2009,要求高度调节弹簧销应双侧安装,弹出高度应大于3mm。该项目不合格对于产品调节装置的使用造成不利影响,直接影响使用性能,还可能由于弹出高度不够导致影响安全使用性能。腋拐-装配与调节要求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4。

表4  腋拐-装配与调节要求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图4.png

  五、腋拐-标志:本次抽查判定5款腋拐产品标志项目不合格。根据标准GB/T 19545.2-2009,“标志”项目要求每支腋拐应有铭牌,其上至少有内容:a)制造厂名称;b)产品名称和型号;c)商标;d)出厂日期;e)最大高度和最小高度;f)使用者最大允许重量。腋拐-标志不合格产品见表5。

表5  腋拐-标志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图5.jpg

  六、框式助行架-调节装置:本次抽查判定3款框式助行架产品调节装置项目不合格。根据GB/T14728.1-2006,“调节装置”项目要求高度调节的每一个位置应清楚标注其最大调节高度。本次抽查发现3款产品的调节装置没有在每一个位置标注其最大调节高度。该项目不合格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购及使用体验。框式助行架-调节装置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6。

表6  框式助行架-调节装置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图6.png

  七、框式助行架-标志:本次抽查判定3款框式助行架产品标志项目不合格。根据GB/T14728.1-2006,“标志”项目要求每个助行架应有清晰、永久的标志并包括信息:1)使用者最大体重;2)如果助行架手柄侧向可调,手柄纵向中心线和运动方向之间的最大允许调节角度;3)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4)产品名称和型号;5)生产日期;6)在调节件上标注最大调节高度。框式助行架-标志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7。

表7  框式助行架-标志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图7.png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