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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等3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时间 : 2020-07-06 10:21:57 来源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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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等3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26家生产企业的30款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产品,涉及我省东莞、广州、惠州、深圳等4个地市。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26家生产企业的40款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涉及我省东莞、佛山、广州、江门、清远、深圳、肇庆、中山、珠海等9个地市。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219家生产企业的330款人造板产品,涉及我省东莞、佛山、广州、河源、惠州、江门、揭阳、茂名、清远、汕头、汕尾、韶关、深圳、阳江、云浮、湛江、肇庆、中山等18个地市。经检验,发现16家企业生产的20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甲醛释放量”。甲醛释放量是人造板中较为重要的指标,长期吸入甲醛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甲醛释放量含量项目不合格产品详见下表。


  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抽检.jpg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