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通知》中明确,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通知》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要求。规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主体、方案内容、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要求。一是关于编制主体。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东莞、中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4个或以上镇(街道)所在区域为单位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是关于方案内容。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具体内容和要求、公益性用地比例要求,明确方案编制数量、成片开发拟征收地块范围划定、方案实施计划、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三是关于征求意见。规定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同意比例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