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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老旧燃气车辆不再办理跨地市转移登记

时间 : 2019-10-18 10:02:41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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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省生态环境厅消息,日前我省印发了《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检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各地级以上市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明年柴油车氮氧化物比2017年降低12.3%

  《实施方案》落实对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可以发挥哪些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747万辆,以机动车为主的移动源对我省NOx和PM2.5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0%和30%以上,是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根据测算,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预计我省2020年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可分别比2017年降低12.3%和11.8%。

  《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四大行动。

  一是清洁柴油车行动。包括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相关行业集约化发展等。二是清洁柴油机行动。包括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管理,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加快治理和淘汰更新,强化综合监督管理,推动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等。三是清洁运输行动。落实《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8号)的工作要求,优化运输结构,提高水路、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四是清洁油品行动。包括强化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等。

  全省统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家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方案》提出了我省的特色工作——

  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负责柴油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装置查验工作,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环节现有人员优势;同时,组织佛山、东莞、清远等市开展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试点示范,探索解决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高的问题。组织开展在用汽车燃油蒸发排放系统检测示范,减少汽车蒸发排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对国家鼓励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不再办理跨地市转移登记业务。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基本消灭黑烟车。

  全省统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标准,避免出现同一机械在不同地市有不同认定结果的情况,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供应我省的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不超过60千帕,减少汽油蒸发排放,助力解决臭氧问题。

  接下来,我省还计划出台《广东省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广东省机动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等文件,强化对监督检查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