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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供给侧改革打响3年“攻坚战”

时间 : 2016-03-01 15:19:07 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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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供给侧改革打响3年“攻坚战”

总体方案及五个行动计划正式实施,“三去一降一补”明确工作目标

  2月29日下午,在全国两会召开前,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会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下称《总体方案》)及五个行动计划正式印发实施。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举措。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推进结构性改革总的思路是,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关键,以增加有效供给为导向,以推动中高端发展为目标,加快促进我省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从扩张主导向质量主导、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总体方案》提出,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回归合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据介绍,《总体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省经信委、住建厅、金融办、财政厅、发改委分别牵头起草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及五个行动计划均包括了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等内容。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总体方案和我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专项行动计划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去降补”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去产能

  年内全省2333家

  国有关停企业出清

  “去产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而处置“僵尸企业”,是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据透露,我省将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全省国有关停企业全部出清,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机制基本建立;2017年底,全省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

  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指出,针对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一步精准识别。各地还要建立单个“僵尸企业”档案,列明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拖欠税费、产权瑕疵、需安置人数及费用等情况。

  行动计划明确,到2016年底,国有“僵尸企业”中,2333户关停企业全部出清。针对1052户特困企业,要通过兼并重组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关闭破产推出一批,用2年时间基本实现脱困目标。

  会议还要求,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到2018年底,65%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对于非国有“僵尸企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出清。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决“拔管子”、不再输血。

  下岗职工就业创业优先扶持

  “僵尸企业”处置后,职工怎么办?

  会议强调,要妥善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僵尸企业”职工安置问题,行动计划要求,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和职工安置。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处置“僵尸企业”维稳责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按照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

  此外,进一步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审批流程,开设“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兼并重组网上并联审批。支持省、市、县法院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立案,按规定减免“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诉讼费用,缩短“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周期,简化审理程序,加快审理进度。

  去库存

  3年去商品房库存

  力争达2630万平方米

  商品房库存如何“去”?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全省城市将分为4类,分别结合具体情况,“一类一策”去库存。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将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发展成规模公共租赁住房经营;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

  明确广州应调整“限购”区域范围

  按照我省减少商品房库存计划,2018年底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

  其中,各城市负责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未来三年分别化解250万、350万、400万平方米。另外,我省还将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搭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平台,通过收购或租赁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将其出租给有需求人群,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

  据介绍,全省城市将分为4类,“一类一策”去库存。具体来说,一类城市包括佛山、惠州、中山、清远,库存规模大、需求旺盛。二类城市包括江门、肇庆、东莞、韶关、汕头、茂名、湛江,库存规模较大、需求较旺盛。三类城市包括河源、梅州、阳江、云浮、潮州、揭阳、汕尾,库存规模小、需求平稳。四类城市为住房限购的广州、深圳市以及库存规模小、需求旺盛的珠海市。

  到2018年,各地级以上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各城市去库存周期基本达到合理区间。

  其中针对广州市,行动计划还明确,应及时调整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行政区域范围。我省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对商品住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有条件的城市可放开香港、澳门居民购房限制。

  公租房范围扩至非户籍常住人口

  行动计划明确,商品住房库存规模较大、去库存周期较长的城市,按照原则上不低于50%的比例确定本地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超过16个月的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成为大型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企业,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住房需求。还将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

  另外,逐步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常住人口;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将住房保障逐渐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

  为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研究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公转商”“商转公”试点。

  此外,鼓励各地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支持城市老旧社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的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房。鼓励各地优先回购有换房需求的老旧社区居民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去杠杆

  后年底不良贷款占比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到2018年底,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保持全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

  其中,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到2016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证券、期货机构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低于100%,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40%;保险公司杠杆率基本达标,偿付能力有效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到2018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保持达标;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保持达标。

  同时,强化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推进金融产品去杠杆,合理控制银行融资项目、证券投资业务和保险资金投资业务杠杆水平,加强期限配比管理,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还将完善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与中直驻粤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全方位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到2018年底,全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个别机构流动性风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确保金融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另外,为确保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我省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化信贷投向,有效改善各类金融服务,着力降低融资成本。目标到2018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500亿元,占GDP比重7.5%以上;力争全省上市企业达到5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300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1.6万家;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

  降成本

  到年底为全省企业

  减负4000亿元

  降成本,企业如何受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要打出“组合拳”,到2016年底,企业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其中将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成本、财务成本、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物流成本等7个方面,为全省企业减负约4000亿元。到2018年,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值得注意的是,年内将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对省定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已免征5项省定项目省级收入的基础上,从2016年4月1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一并免征其市县级收入,同时对省定项目的其余6项,同步免征其省级及市县级收入;从2016年10月1日起,其他市县也按上述规定实施,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

  在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方面,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企业抵质押物拓展等各项工作落地生效,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为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我省将继续采取股权投资、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通过实施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等,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实施专项支持,以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对接。

  补短板

  3年完成基础设施

  投资1万多亿元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按照中央关于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的部署,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围绕薄弱环节,力争用3年时间,投资11500多亿元,实施18项重大工程,使我省农村电网、供水、道路等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粤东西北地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天然气气化率、移动宽带普及率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信息、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地下管网、交通互联互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人才供给体系与创新发展相适应,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其中,农村配电网“卡脖子”“低电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到2018年底,乡村地区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户,粤东西北农村地区用户电压合格率从2015年的98%提高到98.6%以上,供电可靠性大幅提高,电压合格率及户均配变容量提前两年达到国家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要求。同时,天然气主干管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2018年底,省天然气主干管网拓展到粤东粤西地区,实现全省覆盖,使全省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从2015年的26%提高到35%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信息基础设施与“互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发展需要相适应。到2018年底,全省光纤入户率从2015年的38.9%提升至75%,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粤东西北地区宽带接入用户数占全省宽带接入用户数比例达到43%,移动宽带普及率从2015年的44.2%提高到6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18年底,全省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约500座,分散式充电桩约30万个,满足全省约1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形成布点合理、标准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城市综合管廊系统逐步建立。到2018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城市排水防涝信息化管控平台;城市建成区16%以上面积降雨就地消纳和处理率不低于56%,城市新区硬化地面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32%;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人力资本素质全面提升。到2018年底,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从2015年的29%提高到85%以上,全部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5年的33%提高到46%左右。2016—2018年期间,年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至630万人次。

  广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

  去产能

  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全省国有关停企业全部出清;2017年底,全省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2018年底,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生产能力。

  去库存

  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

  去杠杆

  到2018年底,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保持全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

  降成本

  到2016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负约4000亿元,企业综合成本比2014年下降约5%—8%。到2018年,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补短板

  到2018年底,完成软硬基础设施投资11500多亿元。全省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前两年达到国家要求,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提高到35%以上,光纤入户率提高到75%,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363公里,高快速铁路新增运营里程265公里,珠三角城际铁路新增运营里程350公里,全省万亩以上海堤达标率提高到60%,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到95%、85%以上,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