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 媒体解读

广东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

时间 : 2020-08-19 10:10:03 来源 : 金羊网
【打印】 【字体:

  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提出19条重点措施,针对居民小区、商务区、城市景区、大型医院和学校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深入落实治理“停车难”问题,提升广东省城市道路出行品质。

  根据《通知》,对于停车供给缺口较大的区域,可允许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设置路外停车泊位;对城市中心区域,可挖掘绿地、内外部道路冗余空间、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等公共资源,设置分布式小型公共停车场;对城市边缘区域,鼓励停车换停系统(P&R)等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通知》还提出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

  在精细化统筹管理现有停车资源方面,《通知》提出,要建设城市智慧停车工程,制作以“粤政图”平台底图为基础的城市停车泊位“一张图”;建立健全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和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机制;建设政府主导的省、市两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城市停车管理平台与移动互联网融合。

  在建立健全差异化收费政策方面,广东省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结合不同区域、位置、车型、时段停车服务差别,合理实施高区分度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此外,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如居民小区、商务区、城市景区、大型医院和学校等),可实行较高收费;城市外围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可实行较低收费;公立医院、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鼓励推行累进式加价的阶梯收费。

  《通知》还提出,要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制定利用地下地上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管理政策和激励措施,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地下地上空间合理利用;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和各类边角空地,规划一批立体停车设施试点、示范项目,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和绿地停车泊位的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建设一批服务城市停车公共人防工程。要结合三旧改造、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程,针对居民小区、商务区、城市景区、大型医院和学校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制定片区停车环境综合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