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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措并举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

时间 : 2020-06-06 07:27:3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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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重点介绍《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及我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情况。该措施聚焦退役军人稳就业,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录或聘用人员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明确设立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专门补贴。

  各市县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场招聘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李克强表示,措施提出了26条有针对性的政策,助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首先,聚焦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在退役军人报到后一个月内,对其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就业创业指导等培训;实行免费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广东技工”“粤菜师傅”等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从招录政策和学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待;率先提出建立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并给予奖补。

  在退役军人稳就业方面,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每年全省至少安排400个指标(与大学生村官等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优先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我省设立了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专门补贴,补贴额度为全国最高。”李克强介绍,新招用退役军人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另外,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各市县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

  逾3000人通过网招达成就业意向

  李克强介绍,我省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开展退役军人网络招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稳定。“我们还推动将退役军人就业优待政策纳入2.0版‘促进就业九条’等一系列文件。”他说。

  另外,开展“戎归南粤——广东省2020年退役军人网络招聘季”活动,现已有3000多名退役军人通过网上招聘活动,达成就业意向。

  省人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葛国兴介绍,我省人社部门支持退役军人到事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考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的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将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人社部门还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培训、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支持,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政府贴息。

  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表示,对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的退役军人给予1万元资助;对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鼓励退役军人优秀创业项目申报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审通过的给予5万至20万元资助。

  “顶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在答记者问时,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詹立仁表示,为支持和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我省税务、财政、退役军人等部门高度重视,坚持“能优则优、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如果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多项税费。对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可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扣减标准都坚持‘能优则优’,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最大上浮幅度确定,即最大程度给予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詹立仁说。

  如果是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享受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而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以上的,也可享受3年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邱克楠介绍,我省在学籍管理、转专业、升学、学费、学分等方面,为退役复学的学生准备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在升学方面,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享受加分、免试、计划单列、单独划线等政策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