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 媒体解读

我省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 到明年推动全省开展相关培训40万人次以上

时间 : 2020-02-17 10:27:57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到2021年,在全省至少2所本科高校和30所职业院校、6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每年招生规模不低于2万人;推动10所技工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每年招生规模不低于2000人;到2021年,全省建设扶持100家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等举措,更好发挥家政服务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分类别编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除了推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还将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组织若干家政企业和职业院校结合习俗特色,分类别编制以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领域为重点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技能培训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运用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家政服务类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并鼓励将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含母婴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列入紧缺工种。

  同时,组织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和港澳地区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到2022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将培育至少1家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到2021年,推动全省开展各类家政服务培训40万人次以上。

  鼓励组织企业及员工统一投保

  《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支持政策。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与此同时,珠三角地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含非员工制企业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同时,探索建立适用非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方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

  此外,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家政示范社区。落实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到2021年建立覆盖全省的持证上岗模式

  《实施意见》还提到,要鼓励各地结合当地特色扶持一批家政服务品牌,形成“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带动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到2021年,全省建设扶持100家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与此同时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

  此外,还将推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逐步实现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到2021年建立覆盖全省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实施意见》指出,接下来将推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尤其是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开展家政服务劳务结对。深化“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引导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城市创建一批家政扶贫安置基地,吸纳外省人员来粤从事家政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