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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新政发布 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

时间 : 2021-05-11 08:45:11 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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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将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即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提升其保障供应水平。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

  “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将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介绍,这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等特点,推动定点零售药店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将对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此外,意见还从遴选药店、规范使用、完善支付政策、优化经办管理、强化监管、加强领导等方面,对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与普通定点零售药店相比,这也将对符合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提出更高要求。“双通道”的建立既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确保药品、医保支付等方面信息全面准确,同时也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储存、配送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并配备专业人才对患者合理用药进行指导,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据介绍,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处方患者”和“实际用药患者”一致,堵塞“欺诈骗保”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国家医保局表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进一步多元化,这将对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改革等,产生重要影响。

  知多点

  “双通道”亮剑进院“最后一公里”

  哪些药将被纳入“双通道”?“双通道”如何进行支付?“双通道”如何监管医保基金……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指导意见,从分类管理、遴选药店、完善支付政策等方面,明确“双通道”管理要求,亮剑进院“最后一公里”。

  哪些药将被纳入“双通道”?

  意见提出,要对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日前,国家医保局筛选了2020年新增谈判药品中19种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药品,公布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进行查询。

  “双通道”如何进行支付?

  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纳入“双通道”的谈判药品,可以享受与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

  国家医保局介绍,对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此外,将探索推进把“双通道”谈判药品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双通道”如何监管医保基金?

  将以处方流转中心为核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落实“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等要求,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处方患者”和“实际用药患者”一致,堵塞“欺诈骗保”漏洞,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