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实现城乡“无废”,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深圳市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珠三角9市及梅州市、信宜市等11个城市启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坚持统筹谋划、改革创新,从更大的区域、更高的层次对“无废城市”建设进行谋划,系统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方案》编制坚持守正创新,注重与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相衔接,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立足“无废城市”建设新阶段,聚焦新目标、新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省“无废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无废湾区”建设。坚持目标导向,立足我省不同区域、城市差异性特点,科学合理确定目标任务,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科技赋能,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助力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坚持全民共建,厚植“无废”理念,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无废文化”。
三、《工作方案》提出了哪些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主要围绕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无废湾区”建设等工作,按照2025年、2027年、2035年3个时间节点设置了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指标、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固体废物领域改革创新为引领,聚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五大类固体废物,系统谋划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9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
一是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推动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和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固体废物再生产品应用支持政策。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核心技术研究。
二是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合理规划建设回收网络,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提升行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工业绿色转型,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企业,推进大宗固体废物在建材生产等领域规模化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四是促进危险废物高水平利用处置,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优化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结构,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更新升级,严格管控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着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转运设施、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等设施合理布局和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
六是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健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广生态绿色农业模式,鼓励发展立体养殖、海洋牧场等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强化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七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档增效。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提升市政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完善水塘河道清淤处置管理机制。
八是加强污染防治陆海统筹,协同推进塑料垃圾治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陆源垃圾入海污染控制,推进港口、码头固体废物接收能力建设。
九是加强粤港澳合作交流,共同推进“无废湾区”建设。建立健全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共享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经验。探索建立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统筹布局建设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